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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云网站马德里竞技赞助商    发布时间:2024-03-04 04:52: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4,296,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43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14,288,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415%;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291,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00%;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8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授信额度并由实际控制人做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陈辉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此,对于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39,770股。

  表决结果:同意4,535,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9%;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00%;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89%;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董事刘浩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做调整,由刘浩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蔡爽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不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丁芸女士、靳文静女士、蔡爽女士,其中丁芸女士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辉先生、詹向阳女士、刘浩先生,其中陈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来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各位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退出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景易盛”“退伙人”)拟以自有资金与北京新文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天意好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000万元投资设立北京晨景一品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景一品”“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文景易盛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票比例16.67%;北京天意好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持股票比例66.66%;北京新文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票比例16.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文景易盛已实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现公司依据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和资金的实际安排情况,文景易盛拟退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为680.73万元(对应合伙企业16.67%份额),并相应办理合伙企业减少出资额的工商变更手续。

  杨劲女士直接和间接共合计持有公司16.05%的股份,直接持有北京天意好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9.9%股权,间接持有北京新文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9.9%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杨劲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北京新文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天意好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故本次退伙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3号楼1至7层102内7层709室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

  11、截至退伙日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6,892.17万元,负债总金额2,808.63万元,归母净资产总额4,083.59万元。

  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公司不存在为晨景一品做担保、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的情形;(2)晨景一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3)晨景一品与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其他合伙人与退伙人于2023年12月21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做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680.73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退伙人账户。

  4、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文景易盛本次退出北京晨景一品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有利于回笼资金,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退伙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退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文景易盛本次退出合伙企业份额之定价,系经合伙企业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合伙企业账面价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全资子公司退出有限合伙企业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晨景一品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8.5万元租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做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股东能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8、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会议室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等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登记,信函或邮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证券部

  5、需要注意的几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